三、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维护全体业主权利的自治组织,只有依法成立业主大会才能更好的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利,监督物业公司履行义务。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是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关键。但是,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障碍多,程序要复杂、环节多、工作量大,稍有不慎可能得不到街道的允许和认可,聘请律师介入非常有必要。
南京物业律师团队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提供以下服务:
3.1 为召开业主大会提供全程法律咨询和指导;
3.2 拟定、修改与召开业主大会有关的通知、公告、选票等法律文书,根据筹备组意见参与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等重要文件的起草和修改;
3.3 向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提出有关书面申请、报告,拟定工作联系函等法律文书;
3.4 列席街道、社区组织召开的筹备会议、代表业主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3.5 列席业主筹备组会议,向业主宣传与业主物权、业主大会有关的法律知识,解答业主提出的法律问题和质疑;
3.6 参与召开业主大会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调解工作;
3.7 就无故阻拦、破坏业主大会筹备、召开的行为协助业主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
3.8 协助新当选的业委会办理备案登记、银行开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