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房产物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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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物业行业发展历程

1993年

1993年9月,市房产局赴深圳、广州、厦门市调研物业管理工作。

1993年12月,市房产局会同市体改委、物价局在江宁县招待所召开的全市房产工作会议上讨论《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

1994年

1994年7月8日,市政府转发《南京市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资质审批暂行规定》,开始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资质管理。

1994年10月12日,市房产局和下关区政府联合发文,决定在下关区百花新村小区开展全市物业管理试点工作。

1994年12月26日,南京金銮大厦置业公司取得物业管理资质,成为我市第一家物业管理企业。(截止2010年底,全市有物业服务企业663家,其中一级资质24家,二级资质83家,三级及暂定三级556家)

1996年

1996年12月23日,《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57号令)施行,开始规范全市物业管理活动。

1997年

1997年1月7日,周学柏副市长获得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市长”称号。

1997年1月21日,市房产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收取物业管理公用部位、公用设施维修养护费的通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归集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维修基金。

1997年3月6日,玄武区长江贸易大厦业主委员会成立,这是我市第一个业主委员会。

1997年4月9日,市房产局增设物业管理处,原物业管理行政监管职能从房产处划出。

 

1998年

1998年5月起,全市开展了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的物业管理创市级优秀活动。,在此之前,1995年开展了创国家优秀活动。 (截止2010年底,全市已拥有物业管理国家级示范、优秀项目10个,省级优秀项目46个,市级优秀项目169个)

1998年5月,成立市住宅出新工作领导小组,周学柏副市长任组长。全市从1998年起,用5年的时间对1996年以前建造的2万平方米以上的264个、面积达1600万平方米的旧住宅小区按照“管理规范有序、居住安全舒适、设备设施完好、环境美化绿化、服务优质及时、卫生干净整洁”的要求实施小区出新。

1998年11月27日,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在金鹰国际商城成立。市房产局副局长王士敏当选为第一届协会名誉会长,栖霞建设集团董事长陈兴汉当选第一届协会会长,首批76个会员。国家建设部刘志峰副部长、住宅与房地产业司谢家瑾司长出席成立大会。

1998年12月16日,成立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1999年

1999年7月,蒋裕德副市长在全市物业管理座谈会上宣布通过市计委三产办对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提供50万元三产资金。

1999年10月26日,南京第一个公开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百家湖花园住宅小区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物业管理企业,深圳科技工业园物业管理公司中标。

1999年12月13日,市房产局、市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行物业管理收费等级管理。

 

2000年

2000年1月7日,市政府颁布实施《南京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办法,自5月1日起,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开始归集商品房维修基金。

2000年4月、5月和9月,江泽民总书记、朱镕基总理和李岚清副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视察了已实施物业管理的月牙湖居住区、梅花山庄住宅小区和龙江高教公寓。

2000年5月起,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实施服务等级评定制度,促进了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2000年7月14日,大型综合场馆—南京国际展览中心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物业管理企业。国家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谢家瑾司长、物业处徐俊达处长出席招标大会,深圳华侨城物业管理公司中标。

2000年7月18日,南京金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上海国际发展中心的物业管理顾问,揭开南京市物业管理企业拓展外地物业管理市场的序幕。

2000年8月15日,市政府成立周学柏副市长担任组长的清理整顿物业管理企业领导小组。在市房产局、工商局和物价局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一年的时间,注销了23家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处理了一批无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净化了本市物业管理市场。

2000年10月13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房产局制定了《南京市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验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必须实施配套专项验收。市物业协会受市房产局委托,负责组织实施验收工作。

 

2001年

2001年5月起,市房产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通过平改坡、立面出新和屋面整治三种形式,对本市的多层住宅实施屋面及立面整治工程。

2001年7月30日,“南京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系统”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鉴定,对推进南京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2001年8月19日,白下区后标营出新小区向社会招标物业管理。

2001年11月13日,市物协召开第三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会长、秘书长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市房产局副局长王士敏当选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会员发展为137个。

 

2002年

2002年2月8日,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公共事业工作委员会成立,成为协会第一个下属工作机构。

2002年2月20日,《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05号令)施行,

2002年5月,《南京物业管理》杂志试刊号出版。

2002年5月,30家物业管理企业发出了“满意服务倡议书”,10家业主委员会发出了“争做文明业主倡议书”。

2002年10月,《南京市物业管理》报纸出版。

2002年11月21日,市房产局召开新建住宅小区(大厦)物业管理配套设施验收工作会议。

 

2003年

2003年1月7日下午,市物业协会第二届二次会员大会在中信实业银行大会议室召开。

2003年1月15日,罗志军市长视察经济适用房工程兴贤佳园,勉励物业公司员工“要管理服务好,让群众满意”。

2003年5月,市协会举办了物业管理信用档案等信息软件业务培训班,组织企业开展基本数据的收集、填报、核对、确认及信息资料的录入工作。有52家物业管理企业参加培训。

2003年7月14日,市房产局在北京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作了“加强维修资金监督,充分保障业主权益”的大会发言。

2003年9月26日,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在钟山宾馆召开,戴永宁副市长出席会议。11家物业管理企业在会议上宣读了“认真履行职责、提供满意物业服务”倡议书。

2003年10月28日,市物协成立工作指导委员会,聘请13个区、县房管局分管局长担任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

2003年11月11日,市物协网站正式开通。

 

2004年

2004年3月4日,市房产局下发“关于公布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委员名录的通知”

2004年3月18日,市物协白下工作委员会成立

2004年5月18日,市物协受邀参加在上海举办的“亚太地区物业管理论坛会议”。

2004年12月15日,市房产局和东南大学物业管理研究所签订了有关对南京市物业管理现状调查及对南京市物业管理机制、体制问题以及通过物业管理提升南京GDP的研究等方面合作的协议书。

 

2005年

2005年2月18日,市物价局、市房产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05年4月29日,市物协鼓楼区工作委员会成立

2005年7月14日,南京市委在构建和谐南京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在新建社区大力推行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机构各司其职发挥作用,共同协商社会事务,共同开展社区服务”的“四位一体”社区建设新模式,明确指出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的关系和彼此的作用,对南京市的物业管理工作具有鲜明的现实意义。

2005年9月24日,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庆国庆、迎十运文艺汇演在海关大厦举行

2005年11月25日,市物协选送的由公用物业自创自演的歌舞节目“亲如一家”在深圳“全国物业管理行业文艺调演活动”上获得优秀节目三等奖。巿协会荣获优秀组织奖

2005年12月21日,雨花台区物业管理工作委员会(筹委会)成立

2005年,市物协就物业管理税率向题向市政府领导专题汇报,反映行业呼声,在蒋市长和戴付市长亲自过问下,市地税局将已公布出台的核定征收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应税所得率,调整下降了五个百分点,减轻了物业服务企业负担。

 

2006年

2006年2月1日,《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巿政府第244号令)施行。

2006年8月18日,中物协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王士敏副局长当选中物协白蚁防治专业委员会主任。

2006年,开展首批认证的物业管理师的审核申报工作,全市通过考试认证的首批物业管理师17人。

2006年,市物业办与市物协联合创办发行了《南京物业管理》杂志。

2006年11月1日,《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实施。

2006年11月13日,市房产局印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南京市业主临肘公约》示范文本。

 

2007年

2007年2月3日下午,市物协会同中央电视台《为您服务》栏目在南京河西江东门金盛广场举行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专场活动。

2007年,市协会制订并公布了《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和《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诚信自律公约》。

2007年4月6日上午,市房产局在华东饭店召开07年南京巿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市物协在会上宣读了《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诚信自律公约》。

2007年4月18日,中物协在上海召开物业管理协会工作座谈会,市物协在会上作了“服务企业、规范行为、塑造行业新形象”的专题发言。

2007年5月18日,中物协在南京华东饭店举办了“物权法与物业管理专题报告会”,中物协陈伟秘书长到会进行报告。

2007年9月11日,由市协会发起,南京、苏州、无锡等八城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人在苏州市召开《学习劳动合同法座谈会》。

2007年11月28日上午,市房产局和市物价局、工商局在钟山宾馆召开南京市物业管理专项检查暨优秀物管项目、项目经理评比总结表彰会。

2007年12月6日,市物协对服务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屡遭业主投诉的佳全物业公司进行了通报批评

2007年月,巿房产局、晨报及市协会组识开展了本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十大好管家”的评选活动。

2007年11月27日,市房产局在表彰2007年市优项目的同时,颂发关干表彰2007年南京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经理(主任)的决定,对詹喻等10名项目经理(主任)进行表彰。

2007年12月21日,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和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并在南京签订备忘录。

 

2008年

2008年7月17日,中物协在南京华东饭店召开设施设备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

2008年7月25日,市物协在乌鲁木齐市和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协会签订友好协会议定书。

2008年8月7日,巿物协获得中物协颂发的“优秀组织奖”“,表彰市物协在全国物业管理行业生存状况专项调查话动中的工作。

2008年9月,市物协参与了市房管局组织的《南京市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的课题研究,课题报告被市政府办公厅评为三等奖。

2008年11月25日及28日,市协会两次向市市容局发出有关做好垃圾费与水费同步收缴工作的函,反映企业意见,提出工作建议。市市容局最终采纳市协会意见。

 

2009年

2009年1月9日下午,市物协第五次会员大会暨第三届换届选举大会在江苏保险大厦举行。王士敏同志当选市协会会长。

2009年3月26日,市物协在武汉市分别与武汉市物协与南宁市物协签订友好协定书。

2009年4月15日,市协会法律工作小组成立。

2009年4月17日,中物协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形势与行业发展论坛”在杭州召开,我市栖霞物业公司在论坛上做了“挖潜力,练内功,主动、科学谋发展”的专题发言。

2009年12月31日上午,南京市“创文明行业、树企业形象”物业管理工作总结部署大会在华山饭店举行,黄长安副局长总结了2009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部署2010年物业管理各项目标仼务。巿协会王利生秘书长在会上宣读了“创文明行业、树企业形象”倡议,东恒物业公司蔡全胜总经理代表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表态响应倡议。

 

2010年

2010年1月31日,南京万科物业公司秩序维护员吴品立被评为2009“感动南京十大年度人物”,被季市长称为“巿民的好榜样,城市精神的杰出代表”。吴品立同志同时也被中国物业管理杂志评为“中国物业管理年度人物”。

2010年8月5日,市住建委下发“关于方圆城市绿洲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人员打人事件的情况通报”。

2010年11月16日,市物协就11月15日上海特大火灾一事,下发“关于加强全市物业管理防火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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