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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小区140万维修资金去向不明,市物管办答复前后矛盾!

【律师点评】物权法早有规定,物业维修资金归全体业主所有,除非用于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改造,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目前物业乱用甚至是“偷”取维修资金的情况屡见报道,对于维修资金的使用监督不力是主要原因,政府审批时不谨慎调查也是重要原因。一旦发现物业“偷”取维修资金侵害业主利益,已经成立业委会的,可以业委会的名义到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尚未成立业委会的,应当尽快成立业委会进行维权,靠单个或部分业主的力量是不行的,如果参照江苏省高院的司法解释,单个业主的诉权都难以得到保障。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如果不能证明支取程序的合法,且不能证明相关费用已经用到了法定的用途,那么返还是必然的,物业公司相关人员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新华网南京5月23日电(魏薇 庞雪汀)近日,南京市瑞鑫兰庭小区业主集体投诉称,他们小区的“雅胜物业”在一年多前动用了140万维修基金,而目前,这笔资金去向不明,而物业在申请资金的过程中也疑点重重。当时负责审核、批准维修基金发放的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回复前后矛盾,至今仍然没有给予业主们一个合理的说法。

疑点1:征询意见表上的业主签名大多系伪造

2013年,瑞鑫兰庭小区新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委会很快发现,在2012年时,小区的“雅胜物业”曾向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申请了一笔240万的维修基金费,其中140万已经到账。账面上,这笔费用的用途是“维修墙面、监控设备、路灯、防水”,而现实情况是,这些修补的地方毫无起色,就简单搭了个脚手架,连施工程序都没有。而承办施工的南京傲神装饰有限公司表示,当时和“雅胜物业”协商的这项工程造价累积190余万元,但是他们只做了40万的项目就不了了之。

然而,2012年小区还没有成立业委会,也就是说,“雅胜物业”如果要申请这笔费用,必须要征得小区2/3以上业主的签名同意。业主们面面相觑,发现大部分人根本就不知道两年前物业曾经申请维修基金的决议,更没有人来上门征求业主们的意见,那么,物业究竟是怎样获得这笔维修基金的审批的呢?

更令业主们瞠目结舌的是,业委会从物业办调取申请维修资金材料上,密密麻麻写着“业主们”的房号和签名,“可这根本就不是我签的!”该小区515室的业主表示,还有很多签名一看就知道出自于同一笔迹,更有拙劣处,连业主的名字都写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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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雅胜物业”的申请维修资金材料商,业主签名大多系伪造(视频截图)

疑点2:账号和账户对不上,钱是怎么打出来的?

随后,业委会在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打印了当时的“南京市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单”时发现,这份打款单上的账户和账号根本“驴唇不对马嘴”。记者看到,账户写着是“南京市瑞鑫兰庭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而账号却是“雅胜物业”的公司账号。

“我们打款的时候都知道,要输入匹配、正确的账号和账户,可你看看这单子上,账号和账户都对不上,这笔钱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当时到底是怎么打出去的?”业主们纷纷质疑之余,还补充到,“何况,当时雅胜物业在申请维修资金的时候,我们小区根本就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个账号名称真是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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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单上,账户和账号“驴唇不对马嘴”。(当事人供图)

疑点3:公示几分钟,业主质疑物管办审核存“猫腻”

按照《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流程》中要求,在征得2/3以上业主的签名同意后,物业应将工程预算、《征询意见表》复印件等材料在小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申请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公示前应电话通知市物业办进行现场拍照。

在谈到当时公示的情况,小区业主上们哭笑不得,“当时我们大家都在上班,只有一名业主在散步的时候看见物业在贴公示,就贴了几分钟,南京市物管办资金科科长易晓伟来拍了照,这个公示就被摘下来了。”

业委会还了解到,走完了这一系列的“程序”,“雅胜物业”提交的申请审批异常顺利,“在当天,市物管办就给物业打款了,也就是在那一天,物业就把这笔款项转到了别的账户。”

如今,虽然“雅胜物业”一直坚称,维修资金每花的一分钱都有发票和记账,但至今没拿出“发票和记账”以作证明。

综合种种疑点,业主们认为,当时“雅胜物业”在申请维修基金时肯定做了手脚,但是南京市物管办在审核时也存在“猫腻”。比如伪造签名,正常人仔细一看即可辨认出异常,为什么南京市物管办在审核时没有发现?“资金使用单”上的账号和账户都对不上,这笔钱究竟是怎样在物业申请的当天就被顺利打出?而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南京市物管办也没有再针对这笔资金的流向进行监督,而这笔烂账损失也成为了瑞鑫兰庭小区业主和“雅胜物业”之间的矛盾焦点。

南京市物管办:回应前后矛盾

今天,记者来到南京市物管办,以普通业主的身份向科室人员咨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小区内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征得2/3以上业主签名并公示后,即可向南京市物管办递交申请。“申请发过来后,我们要帮你们核实一下,是不是业主的签名。如果不是的话,我们就不会拨款,如果核查无误,我们会在5个工作日之内把这笔钱打到物业公司的账户上。”这名工作人员称。

然而,在2月26日,江苏公共频道就这笔维修资金的问题对南京市物管办资金科科长易晓伟进行采访时,易科长却称“因为这个签名,我们(物管办)也不是专业的部门,一个业主的签字是不是本人,业主提出这样的质疑,我们只建议他们通过司法部门走程序。”一名业主在电视上看到易科长的这段采访后表示,“言下之意,物管办在审核时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帮业主检查签名的真伪,那么,要物管办的审核流程还有什么意义?”而易科长在2月26日的态度,也明显与记者今天上午登门咨询的回复截然相反。

 

 

瑞鑫兰庭42月26日易科长接受电视媒体采访。(视频截图)

接着记者表明身份,联系了南京市物管办宣传处针对业主的质疑问题进行采访,对方回应,已经安排了易科长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

但令人遗憾的事情,记者前后拨打了三遍易科长的手机,第一遍无人接听,后面两遍,易科长索性掐掉了记者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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