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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费是如何确定的?需要业主同意吗?——物业宝典No. 1.3

前期物业就是指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物业企业,与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前,通常是新房交付到业委会成立这一段期间, 有开发商通过招投标或者协议方式选定物业企业的情况。

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由建设单位在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投标或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必须作为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或者附件。如果前期物业服务费未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物业服务企业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所以,前期物业费的确定是开发商与物业企业确定的,无需征得业主的同意,虽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般是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但是这些条款都是格式条款,是不容业主修改的。这是前期物业的最大特点,也是日后物业纠纷的来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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