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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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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0大豪宅楼盘 入住率及物业费调查-江苏南京房产物业律师网
物业新闻

南京10大豪宅楼盘 入住率及物业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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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20日《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意见征集结束,成了热议的话题,特别是物业费问题,“现在物业收费标准,还是2006年制定的,已经滞后。”南京市住建局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成员、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赵健表示。 在大量被关注的...

物业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纲)-江苏南京房产物业律师网
业务范围

物业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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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讲座】本团队律师可以根据物业企业需要,就物业企业关心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知识讲座服务,欢迎来电联系! 物业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 张明明律师简介      南京大学法学学士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民事专业委...

开发商承诺免物业费 法院认定该承诺无效-江苏南京房产物业律师网
典型案例

开发商承诺免物业费 法院认定该承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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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三版 | 作者:夏江霞 湖南省安乡县某物业公司要求王女士交物业费,王女士以购房时开发商向其承诺可以终身免交物业费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近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判决王女士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

物业服务价格放开后政府应加强监督管理-江苏南京房产物业律师网
物业新闻

物业服务价格放开后政府应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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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点评】虽然国家发改委放开了非保障住房物业服务费、住宅小区停车费等价格管制,但是目前单个业主的地位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的地位悬殊仍然明显存在,在业主权利意识、维权平台、法律保障机制健全成熟前,放开上述收费,业主的利益仍然...

临街店铺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江苏南京房产物业律师网
典型案例

临街店铺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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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临街店铺往往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住宅共用给排水、消防通道、停车位等公共部位、除非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物业费标准另有规定,只要物业公司提供了管理服务,店铺业主就应当按照约定交纳物业费。当然由于部分临街店铺享受不到保洁、安保等物业管理服务,...

房屋有质量问题    拒缴物业费法院不支持-江苏南京房产物业律师网
典型案例

房屋有质量问题    拒缴物业费法院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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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果业主将房屋质量、财物丢失、违章建筑搭建等开发商、城管或其他部门负责的问题,全部归咎于物业公司,一律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进行维权,往往以失败告终,且错过了保修期,错过了维权的时机。 房子质量有问题,让物业管理公司来处理,一直没处理好...

物业宝典

阁楼、花园、露台等开发商赠送面积要交物业费吗——物业宝典No.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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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按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尚未办理权属登记的,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面积不作为计费面积。 对于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阁楼、走廊、花园、露台等,物业公司不应当收取物业费,除非业主与物业公司...

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物业宝典No. 1.9-江苏南京房产物业律师网
物业宝典

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物业宝典No.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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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是无权通过断水断电方式催收物业费的,理由主要有两点: 其一、业主享受用水电气的权利来源于业主与供水等公用服务企业之间签订的供用水电气合同的约定,合同的相对方是供水等公用服务企业,只有合同的相对方才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停止...

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业主拒绝收房,物业费仍然要交吗?——物业宝典No. 1.7-江苏南京房产物业律师网
物业宝典

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业主拒绝收房,物业费仍然要交吗?——物业宝典No.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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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在一定时期内,其物业公共服务费按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减免期限和具体标准由各省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 ...

最新南京市停车收费管理规定2014-江苏南京房产物业律师网
物业法规

最新南京市停车收费管理规定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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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落实公交优先、公共利益优先,合理调控道路交通需求,引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优化出行方式,保护古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江苏省物...

物业合同到期,物业费还要按原来标准交吗?——物业宝典No. 1.5-江苏南京房产物业律师网
物业宝典

物业合同到期,物业费还要按原来标准交吗?——物业宝典No.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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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果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定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原物业公司继续提供服务,服务内容、质量没有降低,业主应当参照原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方式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 前期物业都是开发商选出来的,经过一段时间的服务,服务质量差的物业公司逐渐...

秦皇岛成立首个物业纠纷巡回法庭-江苏南京房产物业律师网
物业新闻

秦皇岛成立首个物业纠纷巡回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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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如果各地法院能够因地制宜,成立巡回法庭,并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现场审理、调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物业纠纷可以得到妥善、及时解决,也许物业纠纷可以大大降低。 本报讯 (特约记者朱润胜 通讯员李永利王景海)近日,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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